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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迈出坚实一步

2018-03-31 23:56:02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深圳3月31日消息(记者于鑫淼)3月30日,深圳中院与市司法局签署《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深圳中院院长万国营,市司法局局长蒋溪林,市律师协会会长林昌炽出席了会签仪式,并为深圳市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暨调解中心驻深圳中院调解室揭牌。深圳法院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又迈出坚实一步。

深圳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是创新社会治理、满足群众多元解纷需求的重要举措,从国家层面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已日益成为国家社会治理的有效抓手,日益成为新的国家方略。深圳法院高度重视,把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在全市综治范畴内统筹推进实施,借助社会合力,充分发挥司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努力打造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深圳样板”。

据介绍,2018年是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关键之年,《实施方案》是法院深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又一举措。《实施方案》明确了以下方面的工作:建立市级律师调解人员库,吸纳律师加入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名册;探索建立律师调解工作室,鼓励律师参与纠纷解决;支持律师加入各类调解组织担任调解员;建立律师调解工作模式,创新律师调解方式方法,推动建立律师接受委托代理时告知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机制等。该负责人表示,此举将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为建立健全完善律师调解制度提供工作指引,提升深圳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专业化水平,壮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专业力量,加快深圳市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城市进程。

关键词:深圳中院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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