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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新规4月开张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全面施行

2018-03-30 20:46:04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办法明确,司法行政机关办理信访事项,应当听取信访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可以要求信访人、有关组织和人员说明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需要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可以依法向其他组织和人员调查。

参与信访工作的律师,可以依法对与信访事项有关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司法行政机关信访工作机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举行听证。

同时,办法规定,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建立信访工作责任制,将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进一步防范化解保险欺诈风险

保监会日前发布的《反保险欺诈指引》4月1日起正式施行。指引明确,保险机构应当承担欺诈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欺诈风险管理制度和机制,规范操作流程,妥善处置欺诈风险,履行报告义务。

指引规定,保险机构欺诈风险管理体系应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和管理;欺诈风险识别、计量、评估、监测和处置程序;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欺诈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报告和危机处理机制等基本要素。

指引明确,保险机构应保障欺诈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并配备适当的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要的经费、设置必要的岗位、配备适当的人员、提供培训、赋予欺诈风险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所必需的权限等。

对乘用车企业实行“双积分”管理

工信部、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4月1日起落地施行,将进一步缓解能源与环境压力,促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办法对乘用车企业从两个方面进行积分核算管理,并纳入准入条件。积分为负且未抵偿归零的企业,将调整生产或进口计划。

办法建立积分核算制度和积分管理平台,明确积分核算方法,有条件地放宽小规模企业的燃料消耗量达标要求。对传统能源乘用车年度生产量或者进口量不满3万辆的乘用车企业,不设定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

同时,办法提出,建立积分交易机制,由企业自主确定负积分抵偿方式。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中,正积分可以按照80%或者90%的比例结转后续年度使用,也可以在关联企业间转让。新能源汽车积分中,正积分可以自由交易,但不得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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