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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视听节目新规,关于“鬼畜视频”的权威说法来了!

2018-03-25 10:31:03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大力治理这些非法行为,是促进网络视听节目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

  研读《通知》,可以发现至少三个清晰的政策信号。

一是版权要合法合规。近年来,随着剪辑软件使用难度降低,网络上出现大量未经版权方或权利人授权,由个人或机构擅自抓取、剪拼、改编他人版权作品的视频。这类行为,目前已经在著作权领域引起很多纠纷,扰乱了网络视听行业秩序,影响恶劣。

《通知》中“非法抓取、剪拼改编”中“非法”二字,“擅自截取拼接”中的“擅自”二字,强调的就是在视听节目内容的传播过程中,必须遵循《著作权法》相关规定,抓取及二次创作等行为必须获得法定授权。也就是说,一切都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只要有合规合法的授权,正规的剪辑改编是允许的。

二是内容要健康向上。纵观近些年网络视听行业的发展,一个明显的感受:政策对创新创意的鼓励是明确的、实打实的,但创新创意应该是格调健康的,也是有底线的。一方面要合法合规,不能挑战法规尊严;另一方面,内容要健康向上、注重品质、格调积极。

我们看到,在鼓励创新创意的大背景下,一些不法行为也借机滋长。比如有些二次创作的视频,内容庸俗、低俗、媚俗,甚至恶搞经典影视作品;再比如引起强烈公愤的儿童邪典视频,通过二次剪辑“创作”经典动画作品,传播血腥、暴力、色情,毒害青少年。这类所谓“创意”已经陷入唯点击唯利益的误区,为满足一己之私,完全弃社会公德于不顾。治理这些乱象,是公共管理部门的责任担当和使命。

三是一如既往支持鼓励走正道的创新创意。这个《通知》的实质是紧跟行业发展态势,一方面及时规范非法抓取、剪拼改编视听节目的市场乱象,另一方面是一如既往鼓励和支持合法合规的网络视听节目业态创新,一如既往鼓励支持激励人们健康向上的网络视听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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