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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共担“老有所养” 党建惠民“老有所乐”——江西新余市探索“党建+颐养之家”农村养老新路径

2018-03-16 09:56:08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南昌3月16日电 题:多方共担“老有所养” 党建惠民“老有所乐”——江西新余市探索“党建+颐养之家”农村养老新路径

新华社记者 高一伟

一年半时间内建成616个“颐养之家”、惠及老人7615名……2016年底以来,为破解农村留守、独居和贫困老人养老问题,江西新余市从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入手,探索党建与民生融合、低成本可持续的“党建+颐养之家”农村居家养老新路,在新余全市413个行政村全面推行。

多种模式:营建“颐养之家”

符梅高老人是一位79岁的老党员,在江西新余市渝水区水北镇金星村的“颐养之家”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谈起在这里的生活,老人说:“吃得好,睡得香,聊得欢,村里的老人们都想来!”一年多来,老人们在“颐养之家”不仅解决了一日三餐,更得到了精神慰藉,日子过得很有滋味。

随着农村年轻劳动力普遍外出务工,农村留守老人的养老问题日益凸显。2016年底,新余市60岁以上老人达17.39万人,六成在农村留守。

新余市农村“颐养之家”在2016年底开始建设,由当地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商会组织以及本地企业家共同参与。

“颐养之家”的建设经费属一次性投入,按照每个行政村10万元的标准补贴,由市、县、乡镇三级财政按4:4:2比例分担,采取“政府补贴、村级配套、社会捐助、个人出资”等多种模式,做到财力够得着、基层办得起、老人负担得起。

具体操作上,年龄在73岁(含)以上或生活能够自理的独居、困难老人,自愿“入家”的须与其儿女签订协议;费用按每人每月350元左右标准(主要是餐费支出),个人负担200元,市县财政负担100元,其余来自乡村自筹和社会捐赠。去年一年,就有本地民营企业家等各界爱心人士捐款1500多万元,确保“入家”老人“老有所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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