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3月13日电(记者李伟)在生存条件差、生态系统重要、需要保护修复的地区,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探索生态脱贫新路子。这是湖北省近日出台的《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中提出的要求。
湖北提出将在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国家和省重大生态工程项目及资金安排上,要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向贫困地区倾斜,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倾斜。
为了既要护好绿水青山又不让老百姓受穷,湖北还将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建立完善支持贫困农户参与重大生态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的机制。创新补偿资金使用方式,利用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自然文化资源保护资金,使符合条件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生态、自然文化资源保护人员。
此外,湖北还提出将合理制定全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计划,并向贫困地区倾斜。对在贫困地区开发水电、矿产资源占用集体土地的,试行给原住居民集体股权方式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