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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杜明燕:提高特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全国政协委员杜明燕:提高特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2018-03-05 15:46:04 中国青年网

  全国政协委员马骏。图片来源于未来网

  中国青年网北京3月5日电 (人民政协报记者 张春莉)“残疾人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他们最大的压力不仅仅是心灵上的自卑,更是来自成年后社会的不认可和不接受,很难就业。同时,与一般健全人家庭相比,残疾人家庭承担着治疗、康复和护理等特殊、长期的刚性支出,在同样收入水平下,残疾人家庭的实际生活要困难得多,特别是残疾程度较重、需要护理人员的,生活更加艰难。”全国政协委员杜明燕表示,目前,每月80元的特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金额已无法满足残疾人日常生活所需。

  为此,杜明燕委员提出如下建议:首先,加大特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金额的财政支持力度,提高残疾人补贴的发放金额;其次,在残疾人购买日常必备的辅助器具时,国家财政能够给予一定比例的购买残疾人辅助器具补贴,把更多的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扩大残疾人医疗康复保障覆盖面;再次,政府部门应按照辅助器具种类,进行功能区分,并对使用的材料、工艺等制定相应的质量标准。同时,相关部门出台指导文件,告知消费者该如何选择这些产品,并对辅助器具售卖场所、生产厂家进行严格检查,定期发布检查情况,减少残疾人及残疾家庭消费支出;最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录用的残疾人提供适当的工种和岗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农村基层组织,应当组织和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其他形式的生产劳动。国家可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超过规定比例或者几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和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等方面给予扶持。同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收费。从而进一步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保障残疾人的正常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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