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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董恒宇:加快发展公益性诉讼

全国政协委员董恒宇:加快发展公益性诉讼
2018-03-03 18:46:01 中国青年网

全国政协委员董恒宇:加快发展公益性诉讼

全国政协委员董恒宇。资料图

  中国青年网北京3月3日电(人民政协报记者 常歌)公益诉讼是我国一项新起步的司法实践,但目前仅在环保和消费两个领域推行。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目前限于各级人民检察院、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各地消协。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民盟内蒙古自治区区委员会主委董恒宇带来了“关于加快公益性诉讼发展的提案”,建议扩大诉讼领域,使其延伸覆盖食品药品安全、保护弱势群体利益等社会公共领域;解决诉讼主体单一问题;诉讼要引入“惩罚性机制”。

  董恒宇说,尽管目前我国仅规定了四类主体可以提出公益诉讼,但是《民事诉讼法解释》第284条、《环境公益诉讼解释》均对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呈现出开放性的态度。为更好实现公益诉讼的目的,还可以赋予残疾人协会、少年儿童保护组织、动物保护组织以及公益性的律师事务所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而各公益性组织要发挥组织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公益诉讼活动,可以创新性的采取“公益性组织为主导+检查机关做支持”的模式。如需更好地解决在诉讼过程中的法律专业知识援助问题,也可采取公益性组织委托公益性维权律师来维权。

  “更进一步的话,可以由多名律师成立维权律师团专门接公益诉讼案子,由于他们熟悉法律和法规,彼此间交流协调更为方便,能更好地保证公益诉讼案件的成功率。”董恒宇认为,“我们应该紧盯这些新问题,开展调研、摸排问题、对新业态的发展动态及时掌握,对新业态反应出的新问题及时反馈和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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