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2月28日电(记者许舜达)职校学生顶岗实习应给予报酬;网络销售医疗器械的企业线下应有实体店;对烟花爆竹行业违法行为加大处罚;企业境外投资管理推行新办法……3月1日起,《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等一批新法新规开始正式实施。
职校学生顶岗实习也有报酬拿
教育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根据办法,校企双方既可根据就业市场需求,合作设置专业、研发专业标准,也可合作制订人才培养或职工培训方案,还可根据企业工作岗位需求,开展学徒制合作,联合招收学员。
《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规定,职业学校与企业就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和学徒培养达成合作协议的,应当签订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协议,并明确学校与企业在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方面的责任。企业应当依法依规保障顶岗实习学生或者学徒的基本劳动权益,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报酬,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
另外,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健全学生权益保障和风险分担机制。
网售医疗器械企业应有实体店
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规定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线下应当具备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资质。
随着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飞速发展,利用网络非法销售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虚假夸大宣传、欺骗消费者的问题不断出现。办法明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遵循“线上线下一致”原则,从事网络销售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上市许可持有人,其销售条件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该办法要求。
另外,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审核确认在其平台入驻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资质,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统一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
加大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