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布社会公益事业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意见
三年实现各领域各环节公开内容全覆盖
国务院办公厅今天对外公布《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经过3年左右的努力,使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各领域、各环节实现公开内容全覆盖,社会公益资源配置更加公平公正,社会公益事业公益属性得到更好体现,全社会关心公益、支持公益、参与公益的氛围更加浓厚。
这是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之后,国办发布的第四个重点领域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
有角度:7个社会公益事业重点公开领域
《意见》明确了社会高度关注、公益色彩浓厚的7个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重点公开领域。
具体包括:脱贫攻坚领域,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扶贫政策、扶贫规划、扶贫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检查验收等信息,向特定区域特定群体公开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贫困识别、贫困退出、扶贫成效等信息。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要求全面公开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公开救助款物的管理和使用、福利补贴发放等情况。
教育领域,要求重点公开相关政策、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等信息。
基本医疗卫生领域,要求重点公开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信息,大力开展健康科普,用现代医学知识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服务。
环境保护领域,要求重点公开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政策措施、实施效果,污染源监测及减排等信息,健全环保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
灾害事故救援领域,要求准确及时发布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推动公开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数量及使用情况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