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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针对“山寨社团”问题 重点公开从事社会公益单位名录

2018-02-27 05:15:13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2017年8月31日,珠市口某大厦,北京市民政局执法人员正将两个“国字头”山寨组织的牌子摘下来。新京报记者 尹亚飞 摄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文件要求重点推进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7个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社会公益事业的参与热情和关注度越来越高,该领域出现的贪污挪用、诈捐骗捐等问题不断被曝光。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重点推进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7个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针对“山寨社团”“非法组织”招摇撞骗等问题,《意见》要求“重点公开从事社会公益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名录”。

及时发布灾害救助款物使用情况

社会公益事业是增进民生福祉、惠及社会大众的事业,《意见》指出,社会公益事业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不主动、不及时、不全面,面对公众关切解读引导不够等问题,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社会公益事业的公信力和公平性。

针对扶贫、社会救助等领域存在的贪污挪用、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突出问题,《意见》要求,主动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尤其是国家面向困难群众的扶持、救助等政策落实情况和主要成效,全面公开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公开救助款物的管理和使用、福利补贴发放等情况。

针对受捐或募集款物流向不明等突出问题,《意见》要求,深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公开,准确记录资金的具体流向并向社会公开;及时发布灾害救助需求,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数量、使用情况,救助对象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数额,以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等信息。同时,还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指导和监督公共企事业单位、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工作。

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公益事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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