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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从宽”试点收效不错 制度设计日趋完善

2018-02-26 08:22:10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案件处理质效提升 制度设计日趋完善

  “认罪认罚从宽”试点效果不错

原来可能需要45天的审理最终只用了14天就完成,这是发生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事情。

2017年底,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的江某等157人特大合同诈骗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深圳检察院建议,深圳中院决定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终,149名被告人自愿认罪并签署具结书。由于绝大部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均表示认可,所以大大缩短了审理的时间。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6年8月29日至9月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决定。

至2018年2月,试点已经一年有余,试点地区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继续试点的任务依然很重,一些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为此,记者采访了相关的学者和刑事案件律师,对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本身以及未来发展进行解读。

1. 符合中国司法现状的选择

具体而言,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是指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2016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会同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共同制定具体试点办法,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深圳、郑州等18个地区开展试点工作。

截至2017年11月底,18个试点地区共确定试点法院、检察院各281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刑事案件91121件103496人,占试点法院同期审结刑事案件的45%。其中检察机关建议适用的占98.4%。

例如,广州、深圳两级检察院、法院截至2017年12月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处理案件18354件20465人。其中,提起公诉17280件19222人,占同期提起公诉数的49.61%。法院采纳量刑建议13680人,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4.46%。郑州两级检察机关在2017年共起诉认罪认罚案件5169件6285人,占同期起诉案件总数的51.9%。

关键词:认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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