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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体制机制咋保障(政策解读·聚焦·中央一号文件⑤)

2018-02-09 14:26:01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实现乡村振兴,离不开有效的体制机制保障。改革是乡村振兴的法宝。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推动“四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以处理好农民与土地关系为主线,强化制度性供给

要以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为主线,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让农村的资源要素活化起来,让广大农民积极性创造性迸发出来,让全社会支农助农兴农力量汇聚起来,为乡村振兴添活力、强动力、增后劲。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乡村振兴的制度基础,要不断巩固和完善。明确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使得承包关系从农村改革之初算起稳定长达75年,在时间节点上与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相契合。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在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经营权。

为保障乡村振兴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允许县级政府通过村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允许预留部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农业设施和休闲旅游设施等建设。同时,对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

要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在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前提下,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同时要严格土地用途管制。

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是乡村振兴的有效抓手,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以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为重点,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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