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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实施 助力天津企业减负增效

2018-02-04 01:01:01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天津2月3日消息(记者贾立梁 通讯员刘颖)随着新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1月1日起正式实施,天津检验检疫部门通过简化备案程序、缩短备案时间,实现了企业减负增效。

据了解,此次新规变化主要体现在改变了以往由检验检疫机构文件审核+现场评审的单一模式,在确保安全底线的基础上,强调对第三方认证结果的采信,极大简化备案程序,缩短备案时间;同时,将出口备案监管工作的主体确定为各级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极大方便了企业;延长《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有效期从原来的4年延长为5年;此外,进一步压缩了备案各环节时限,将专家评审所需时间由30日缩短为20日,将企业换证所需时间由3个月缩短为30日。

在简政放权的同时,新规也对如何对出口备案企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进行了明确,增加了分类管理措施,结合风险分析和信用管理对企业确定不同的监督检查方式,并进行动态调整;增加了监管联动措施,将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和对相关认证活动的监督检查结合进行;同时,通过加强信息管理、强化信用管理、丰富细化监管等手段进一步加强了事中事后的监管力度。

目前,天津地区共有出口备案食品企业191家,出口产品涵盖罐头、肉及肉制品、水产品、速冻方便食品、饮料、酒类、功能食品等20大类千余个品种,产品远销日本、韩国、美国、加拿大、新加坡、澳大利亚、欧盟、东亚、非洲等百余个国家和地区。新规的实施将更好的发挥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制度把关、服务的功能,确保在守住食品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促进我国食品出口贸易健康顺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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