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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湿地面积99.8万公顷 湿地保护体系建设逐步完善

2018-02-03 22:25:55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长春2月3日消息(记者于中涛 通讯员魏静 赵日玲)2月2日是世界湿地日,这是第22个世界湿地日,今年世界湿地日的主题是”湿地--城镇可持续发展的未来”。

近年来,吉林省积极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成效显著,吉林省湿地正从抢救性保护走向全面保护,在减少灾害风险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吉林省湿地资源较为丰富。全省共有湿地面积99.8万公顷,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5.3%。全省有国家级重要湿地6处,分别为松花江三湖、查干湖、大布苏、月亮湖、龙沼和长白山熔岩台地沼泽区国家级重要湿地。全省有国际重要湿地3处,分别为向海、莫莫格和通化哈泥湿地。向海和莫莫格湿地是国际鸟类迁徙路线上的重要驿站,是鸟类重要的觅食停歇地和栖息繁衍地,区内有白鹤、丹顶鹤、东方白鹳等国家一级保护鸟类10余种,已分别于1992年、2013年被评定为国际重要湿地。通化哈泥湿地是重要的饮用水源地,区内泥炭沼泽湿地是重要碳库,具有很高的科考价值,于2018年2月1日晋升为国际重要湿地。

湿地法规建设逐步得到加强。一是省人大常务委员会于2010年11月讨论通过了《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并于2011年3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使吉林省湿地立法工作迈出了重要一步。二是先后颁布实施了向海和松花江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将莫莫格、龙湾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列入立法调研计划。同时,大部分湿地公园也颁布了专门的保护管理办法,积极推进了“一区(园)一法”工作。三是颁布实施了《吉林省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决定》和《吉林省重点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为湿地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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