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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十条”目标全面实现 京津冀PM2.5浓度降39.6%

2018-02-01 07:20:55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PM2.5平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39.6%、34.3%、27.7%

“2013年9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发布实施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全社会积极参与,‘大气十条’目标全面实现。” 1月31日,在环境保护部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环保部宣传教育司巡视员刘友宾表示。

45项重点任务已完成

空气质量正大幅提升

监测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PM10平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2.7%;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PM2.5平均浓度比2013年分别下降39.6%、34.3%、27.7%;北京市PM2.5平均浓度从2013年的89.5微克/立方米降至58微克/立方米。2018年1月1日—28日,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同比下降20%。

在全面实现改善目标的同时,全国整体空气质量大幅改善。2017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二氧化硫浓度较2013年下降41.9%,74个重点城市优良天数比例为73.4%,比2013年上升7.4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比2013年减少51.8%。

“‘大气十条’确定的45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部按期完成,我国产业、能源和交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突破。” 刘友宾说,全国煤炭消费占一次性能源消费的比重由67.4%下降至60%左右。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完成电代煤、气代煤470万户,削减散煤1000余万吨。全国燃煤机组累计完成超低排放改造7亿千瓦,占煤电装机容量71%。淘汰地条钢1.4亿吨。10205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实现24小时实时监管。

刘友宾表示,下一步,环保部将会同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计划,明确治理思路和具体任务,指导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等重点区域出台大气污染防治配套实施方案,持续推进散煤污染治理,抓好重点行业提标改造,加快推进机动车污染治理,强化重点区域联防联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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