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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风险、强监管 2018年银行业拉开整治市场乱象大幕

2018-01-15 04:05:23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通知》严格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层层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全面评估专项治理工作,于2018年3月10日前将2017年已开展的专项治理工作评估情况报送监管部门。还应该分别于2018年6月10日前和12月10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报告和年度工作报告及附表。

银行业应适应强监管环境,树立与实体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的发展理念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指出,2017年金融乱象治理取得显著成效,但一些潜在的深层次问题仍未得到根治,前期整治成果也需要进一步夯实,因此银监会出台《通知》,继续弥补监管短板,形成强监管长效机制,为行业长期稳健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基础。

曾刚分析,2017年“三三四十”专项治理行动,是针对一些突出的风险点重点整治,有轻重缓急之分,而此次出台的“八个方面、22条要点”覆盖面广,是在此前防风险基础上的延续和深入。

《通知》出台对银行会产生什么影响?“过去一段时间,银行业经营理念是以发展为主,对风险防控和合规经营有所忽视,造成潜在风险积累。”曾刚指出,不断出现 “资产荒”“负债荒”,这主要由银行快速扩张规模和利润所驱使,银行的发展理念脱离了实体经济的实际需求。这种“荒”更多是预期差异带来的心慌,监管强化将逐步打消银行过去不切实际的、过度盲目扩张的预期和倾向。银行逐步适应监管环境,也会树立起与实体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的,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理念,向经营管理、防风险要效益,度过强监管阵痛期,进入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如何看待公司治理不健全的问题?中国社科院金融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何海峰分析,现代银行制度中最重要的就是公司治理制度,当前我国银行的公司治理已经比较完善,但也有一些新的、深层次的问题需要解决,比如银行高管层如何有效发挥作用;又比如,如何提升银行系统从业人员素质,包括合规经营理念、风险底线意识等。过去一段时间,银行业追求规模和效益,而对相关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有所放松,所以出现了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和案件。健全公司治理是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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