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办法》下月起施行
职工养老多一层保障
人社部、财政部日前联合印发《企业年金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此前,《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已于2004年实施,截至2016年末,全国共有7.63万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参加职工人数2325万人,企业年金基金累计结存11075亿元。此次出台的《办法》将给劳动者带来哪些影响?记者采访了人社部有关负责人。
企业年金实行完全积累,依规投资运营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协商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中第二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职工参加企业年金,有利于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另外增加一份养老积累,进一步提高退休后的收入水平。
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覆盖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社会组织及其专职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等。依据《办法》,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可以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企业年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下设企业缴费子账户和个人缴费子账户,分别记录企业缴费分配给个人的部分及其投资收益,以及本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企业年金基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投资运营,投资运营收益并入企业年金基金。
企业缴费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8%
企业年金的资金从哪儿来?人社部负责人介绍,依据《办法》,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