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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初步形成新型市场监管机制

2018-01-11 20:25:22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呼和浩特1月11日消息(记者宝音)记者今天从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4年开始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以来,经过四年的努力,内蒙古全区初步形成以信息公示为基础、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

内蒙古工商局副局长林涛介绍,首先,通过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把未公示年度报告的、未履行公示信息义务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目前内蒙古全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达10.42万户,其中企业2.89万户,占全区企业总数的7.66 %。而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事由届满3年仍未消除的,将会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目前有5户被列入。

同时,工商部门与19个部门签订《企业信用信息互联共享与联合惩戒备忘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在这些行业被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建立起了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制度。截至目前,共有1.4万名“老赖”被依法限制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高管职务。林涛认为,这一数字比起经济发达地区是比较庞大的,这一方面反映了地区执法的严格,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本地许多企业法人在信用方面的不重视。

目前,内蒙古多个盟市、旗县建立完善了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的跨部门联查和信用约束工作机制,提高了监管的规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随着监管执法力度加大,警示震慑作用显现。2017年全区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8587件,涉及市场准入、无照经营、网络违法交易、不正当竞争、虚假违法广告、传销以及商标侵权假冒等,总案值达3550.77 万元。

关键词: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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