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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书记的小舅子这样敛财(2)

市委书记的小舅子这样敛财(2)
2018-01-07 00:16:20 中国青年网

2017年7月,经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洛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路国贤(正厅级)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记者注意到,目前该案尚无开庭或者宣判的公开消息。

小舅子帮承揽工程,得利40万

2017年12月15日,焦作中院作出的二审判决则披露了路国贤案的一些细节,比如其妻付某也涉案其中。

判决显示,出生于1960年的郭五妮为付建庄的妻子,后者为路国贤妻子付某的弟弟,即付建庄和郭五妮是路国贤的小舅子和内弟妹。

2009年前后,付建庄与下岗工人索某认识。2009年至2011年,郭五妮和丈夫付建庄通过给路国贤的妻子付某打电话,让她给时任焦作市新时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长姚某打招呼,让其在承揽工程上给予关照。

于是,付建庄夫妻先后为索某承揽了焦作市迎宾路改造项目雨、污水及电路管道工程第四标段和焦作市丰收路(焦武路-塔南路段)改造工程项目。这活可不是白干的,郭五妮与付建庄按照事先约定,以帮助索某承揽工程收取“介绍费”的名义,收受索某现金共计40万元。

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虽然打了招呼,但在明面上,他们为了掩人耳目,走的是招投标程序。具体来说,当地一家负责代理招投标公司的女老板称,2008年至2009年,他们代理过迎宾路管道工程四标段招标工作。

期间,新时代公司董事长姚某和女老板联系,说某公司是路国贤的关系,让她安排这家公司中标。最后这家公司过果然中标,并和新时代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

2017年11月8日,河南修武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郭五妮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获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事后,郭五妮提出上诉,称自己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内疚和忏悔,愿意退出全部赃款,请求从轻处罚。

二审期间,郭五妮的亲属代郭五妮退交全部赃款40万元。焦作中院认为,鉴于她在二审期间能认识到自己的罪行,并积极退回全部赃,并且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小,系从犯,可对其减轻处罚。

于是,该院于2017年12月15日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郭五妮有期徒刑1年、罚金10万。

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郭五妮的刑期自2017年1月19日起,在当天,她被正式刑拘。至2018年1月8日止,即下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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