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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设立“莎姐”青少年维权岗 有心事找“莎姐”

2017-12-29 17:37:20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重庆12月29日消息(记者陈鹏)“我才16岁,明明有着大把的时间来做更多的事,现在却没了自由。我错了,我真的错了??”这是重庆市第一个“莎姐”校园法律社团在社区给未成年人演出情景剧《冲动的代价》。

“莎姐”是由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原创、并逐步被上级机关推广应用的集青少年犯罪预防帮教和全民普法宣传为一体的工作机制。它包括“一岗两团”,即“莎姐”青少年维权岗、“莎姐”法治宣讲团、“莎姐”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科长梅玫就是大家口中的“莎姐”。

与未成年人打交道13年,梅玫始终扮演着“知心”姐姐的角色,总是尽一切可能为那些迷失的孩子提供帮助。她说,“帮助这些迷失的少年,重新找回自我、融入社会,总会给自己带来欣喜,是一件值得骄傲和欣慰的事”。

2012年,15岁的小文,讲哥们义气,为朋友出头,刺伤他人造成脾脏破裂的严重后果。他的一时冲动,给这个母亲早逝、生活困难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灾难。数十万元的医疗赔偿,如同一块巨石压在小文靠打临工维持生计的父亲身上,即将参加高考的姐姐,也被迫放弃学业。一连串的变故,使得性格腼腆的小文更加沉默。

梅玫说,“惩罚一个孩子,很简单,但帮助一个孩子走出阴霾,却是件非常不容易的事,需要付出很多很多”。

考虑到小文案发时年仅 15岁,系自首又有悔罪表现,还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小文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一年。梅玫联系社区工作人员和团委干部组建了专门的帮教考察小组,继续着帮扶帮教工作。

当时,小文想重返学校学习。但案发后,他已被学校开除。为帮助他重返校园,梅玫在重庆市检察院的支持下依托团市委的彩虹助学计划,帮小文在某职业技术学校申请了免费就读名额。学费虽免了,可 3000元的学杂用品费却难住了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庭。得知这一情况后,梅玫毫不犹豫赶到学校为他垫付了费用。

小文顺利入学后,梅玫坚持通过书信往来、走访,一直关注他的情况,鼓励他用心学习。可小文最终还是辍学了,原因很简单,看到为自己日夜操劳还债的父亲,他无法安心学习,想早点工作分担父亲的压力。之后,梅玫发现小文越来越自卑,越来越内向。

梅玫说,“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挽救失足青少年好比祛除病根,只有找准了症结,对症下药,才会有成效”。

梅玫没有放弃,她主动联系心理咨询师,决定为小文做一次心理辅导。心理咨询师发现,造成小文性格变化的原因,主要来自于家人的压力。伤人事件发生后,父亲每日念叨,姐姐时常抱怨,不断加重小文的负罪感和愧疚心理。这样,梅玫又安排心理咨询师分别和小文的父亲、姐姐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和引导。随着家人态度的转变,小文的心理压力慢慢减轻。后来,在梅玫的帮助下,他又找到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

梅玫说,“立足案件保护未成年人,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但对整个社会、对未成年人而言,最好的呵护,却不是失足后的挽救,而是事前预防,未雨绸缪。 ”

早在 2004年,梅玫即动员 7名检察官组成一个团体,在大渡口区检察院的互联网页上增加了“未检之窗”栏目,反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动态,经常通过写博客、写办案心得、上传照片等方式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不久,院里正式设立了“莎姐”青少年维权岗。

从 2004年开始,梅玫始终坚持着、努力着、探索着,创建了“耐心教育、爱心感化、真心挽救”的“三心理念”、“五+七”工作模式,让“莎姐”逐渐成长为集未成年人案件办理、违法犯罪预防和全民普法宣传为一体的工作机制。10多年时间里,梅玫带领“莎姐”们,对 40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个别帮教,帮助 48名受害未成年人走出心理阴霾;促使 56名微罪不诉的未成年人重新回到了课堂和社会。同时,面向广大未成年人,接受热线咨询 400余人次;开展“莎姐”进社区、进学校、进监舍、进机关 200余次;赠送《莎姐讲故事》丛书 20000余册。设立“莎姐工作室”13个,聘请“莎姐”志愿者 34名。成立“莎姐”校园法律社团 9个。开展 10个专题系列宣讲 160余场,受众 2万余人,覆盖全区大部分机关单位、所有街镇、数十个社区、20余所学校。

大渡口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增强,犯罪率大幅度下降,从2004年的 62人,下降到 2016年的 6件 7人。

“莎姐”先后荣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第二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金奖、“四个 100”全国最佳志愿服务组织等 30多项荣誉。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等数十家媒体宣传报道 300余次。梅玫也先后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基层理论宣讲先进个人”、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的“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第三届重庆市“十佳女检察官”等“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第三届重庆市“十佳女检察官”等 10多项荣誉称号。

“赠人玫瑰的暖心事业,永远没有止境。一路走来,我更加清楚,“莎姐”,不仅仅是一个称呼,更是一种责任、一份坚持、一种情怀。”梅玫说,“始终怀着为未成年人撑起美好明天的初心,我相信,我会做得更好! ”

关键词: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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