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本次增补的剧种还包括以前统计中被遗漏的剧种、从原有剧种中分立而出的剧种和由多个小戏融合发展而成的剧种。
资料图:新编琼剧《玉堂春》剧照。 张茜翼 摄
——19个剧种上世纪已消亡
相比于《中国戏曲志》,未收入本次普查名录的剧种有60个。其中包括19个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编纂《中国戏曲志》前便已消亡,却被收入戏曲志的剧种;24个无任何演出团体,无艺人或有个别艺人,且无传承、无演出活动的剧种;17个无任何演出团体,仅存数名艺人,有传承、偶有演出活动,未完全消亡的剧种。
记者注意到,其中一些剧种已消亡数十年不等,包括淮红戏、丁丁腔、天津曲艺剧、文明戏、南方歌剧、山东乱弹、朱春、清戏、昆弋、满族八角鼓戏、京腔、陕西赛戏、西府秦腔、闽南四平戏、队戏、芮城拉呼戏、雁北弦子腔、万荣清戏、翼城目连戏。
中国艺术研究院戏曲研究所所长王馗。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记者 杨倩 摄
首次明确戏曲剧种标准
剧种,是中国戏曲在艺术创造和历史传承进程中,逐渐形成的相对稳定的艺术品种。但“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至今的60多年中,戏曲剧种的认定始终没有一个明确且相对科学的认定标准”。
中国艺术研究院戏曲研究所所长王馗直言,近年来,随着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以及当代戏剧创新发展的不断推进,剧种标准在实际认定工作中渐趋混乱,给当前的遗产保护与剧目创作带来了很多的困惑。在当代,制定剧种认定标准已经刻不容缓,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
王馗表示,2014年6月8日,中国艺术研究院戏曲研究所邀请各省及一些地级市的艺术研究机构的戏曲学者,对剧种的认定标准进行了深入探讨,参照中国戏曲在剧种认定的历史经验,几经讨论与修订,确定了标准。“本次普查采用的即是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