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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他们用生命捍卫我们;今天,我们要用法律捍卫他们!

2017-12-23 16:21:18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近年来,互联网上一些编造谣言抹黑英雄、诋毁先烈,或用娱乐化形式贬损英雄的现象备受舆论关注。董存瑞、邱少云等曾激励几代人的英雄人物,成了一些人调侃、恶搞的对象,这样的行为亵渎了为国家和民族献身的英烈,也触碰了人民群众情感的底线。

22日,《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首次审议,这部法律草案将明确英雄烈士的历史功勋,对保护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弘扬烈士精神方面等作出规定,这是我国最高立法机关用行动回应社会各界对捍卫英雄的高度关切。

英雄烈士不容亵渎

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提出,国家保护英雄烈士,对英雄烈士予以褒扬、纪念,维护英雄烈士尊严和合法权益。草案明确规定:“禁止歪曲、丑化、诋毁、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 公安、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网信、民政、工商等部门在监管工作中 有保护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职责 。 ”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说,网络运营者发现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网络信息时,负有及时处置的义务,建立对侵害烈士名誉荣誉案件的公益诉讼制度,检察机关作为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对实施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等行为的依法追究治安和刑事责任,建立对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件的公益诉讼制。

明确人民英雄纪念碑的法律地位

人民英雄纪念碑已经成为为中国革命和国家建设而英勇献身的英雄烈士的标志性纪念设施。草案明确规定,矗立在天安门广场的人民英雄纪念碑 ,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争取民族独立解放、人民自由幸福和国家繁荣富强的精神象征是国家和人民纪念缅怀英雄烈士的永久性纪念设施 ,人民英雄纪念碑及其名称碑体、碑文、浮雕、图形、标志等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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