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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妇联与越南边境四省妇联签署交流合作备忘录

2017-12-20 13:36:22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南宁12月20日(记者邓君洋)为弘扬中越双方确立的“好邻居、好朋友、好同志、好伙伴”精神,加深两国妇女界的交往,应全国妇联邀请,由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国会代表、妇联主席阮氏秋荷率领的越南妇女代表团一行9人,于12月19日至20日对广西进行为期2天的访问。

12月20日上午,中国(广西)·越南妇女工作座谈交流会在南宁举行。会上,自治区妇联主席刘咏梅致欢迎词并介绍广西妇女儿童工作情况,越南妇女代表团团长阮氏秋荷讲话,越南驻南宁总领事黄玉荣出席座谈会。越南全国妇联介绍了越南妇女工作情况。广西外侨办、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人社厅、卫计委,百色、崇左、防城港市妇联及女企业家代表在座谈会上与越南妇女代表团成员充分交流,探索双方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消除性别歧视、服务妇女儿童发展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会上,广西妇联与越南高平、河江、谅山、广宁四省妇联签署了交流合作备忘录,在深化交流合作、提高妇女创业创新能力、共同建设和谐边境等方面达成了交流合作意向。这是继2014年广西妇联与越南高平省妇联签署交流合作备忘录之后,在总结三年来交流合作工作的基础上增加了与河江、谅山、广宁3省妇联的交流合作,形成了中越双方边境地区妇女界比较全面的长效交流机制,将推进双方妇女组织在更广领域更高层次的交流合作。

在南宁,越南妇女代表团先后考察了南宁市绿城南方职业培训学校、南宁市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教育体验馆、青秀区凤岭北社区,了解广西妇女创业就业、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及“儿童家园”建设情况。阮氏秋荷高度评价广西妇女儿童工作并赞赏双方努力履行备忘录所取得的成就,这次访问广西,更深刻地感受到了越中姐妹的传统情谊,她对中方热情周到的接待表示衷心感谢。

据悉,2014年,广西妇联与越南高平省妇联签署了交流合作备忘录,双方围绕建设和平、友好、合作、发展的边境加强交流,密切合作。多年来,广西与越南边境地区妇女组织往来密切,逢重大节庆日均互相邀请举行宣传庆祝活动,合作开展禁毒防艾、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和谐家庭建设等宣传教育活动、技能培训和经贸合作,对维护中越边境地区和谐稳定、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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