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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参与PPP实行“总量管控” 是否民企“开路”之日?

2017-12-19 07:01:27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控制杠杆率、防止高债务,是此次192号文的主要目的。”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强监管时代的新机遇

可以预见的是,对央企参与PPP项目进行“总量管控”,可能会波及整个PPP市场。“由于实操中很多PPP项目是由央企参与策划并推动地方政府发起,因此央企参与总量下降可能会对整个市场的PPP项目数量和项目推出进度产生影响。”一位业内观察人士称。

从市场参与主体的结构角度来说,地方国企和民企有望在央企“降温”中受益,提高在PPP市场的份额。 “如果国资委对央企的政策导向传导至地方政府,地方国企也将受到限制,那样民企将成为最大的受益者,当然民企在PPP市场空间的扩大也将是决策层乐意见到的。”国家发改委PPP专家库专家、中铁(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刘新平说。

在总量、融资双重受限的情况下,央企PPP建设或将由量变向质变转型。“央企将更加注重项目全生命周期运营,只做好项目并把每一个项目做好。这对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有利,运营、融资能力强的企业将会脱颖而出。”长期关注PPP融资的国信证券投行项目经理吴鹏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

刘新平认为,今后央企挑选PPP项目将更加谨慎,更加重视PPP项目的质量。“此外政策将倒逼央企加速‘盘活存量’力度,通过存量PPP资产的释放,以实现PPP资金平衡和循环。预计5年之后,我国将形成巨大的PPP股权转让和资产证券化市场。”

对于合规意识极强的央企而言,在PPP强监管时代也将迎来新的机遇。

以192号文中提出的“严禁开展不具备经济性的项目”为例,多位受访人士认为,央企未来应选择运营比重大、有经济价值、有很好现金流的PPP项目。这样,就可以满足在项目施工完成转运营的过程中,实现施工企业退出,运营公司进入。另外,也为资产证券化提供了可行性基础。

对于部分在施工领域优势较强、运营领域相对弱势的央企而言,如何实现“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参与过多个PPP项目融资的中冶建信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浦斌认为,首先,合作各方可以通过认购基金份额的方式参与SPV(离岸资产证券化过程中,购买、包装证券化资产和以此为基础发行资产化证券,向国外投资者融资),通过基金份额在项目各个时期的转让实现渐进渐退;其次,在当前国企改革背景下,央企可与专业化管理机构成立具有业态特色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引入合作,形成共赢。

未来,央企结合自身优势和实际诉求与地方国企、政府平台公司、龙头民企等联合,将越来越多地出现在PPP建设的舞台上。对此,浦斌表示,联合方式可以是横向联合,包括竞争关系联合、建设与运营联合等;也可以是纵向联合,包括上下游产业联合、分包商合作等;更可以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的包括战略投资人、财务投资人在内的混合联合。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曹煦|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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