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观察:中国即将开征环保税 各地税额标准高低不等

2017-12-15 13:21:14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资料图:7家企事业单位退出云南抚仙湖保护区,显环保决心。中新社记者 任东 摄

中新社北京12月15日电 (记者 赵建华)中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环境保护税也一同落地,成为中国的新税种。

近日,中国大部分省区市已相继通过本地环境保护税方案,为环境保护税开征铺平了道路。造纸、钢铁、新能源等领域的企业,对此表示支持。财税专家指出,开征环境保护税,有利于强化税收调控作用,形成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

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

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规定,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2—12元(人民币,下同);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4—14元;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每吨5元至1000元不等,其中危险废物为每吨1000元;工业噪声按超标分贝数,每月按350元至11200元缴纳。

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筹考虑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在上述税额幅度内决定。近日,北京、河北、广东等省区市相继通过本地环保税方案,为环境保护税开征做好准备。

其中,北京市决定,北京应税大气污染物适用标准为每当量12元,水污染物适用标准为每当量14元,都按照法律规定幅度的上限执行。

近邻北京的河北省规定,与北京市相邻的13个县(市、区)执行较高税额标准,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9.6元,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1.2元,其他地区执行相对较低的税额标准。

此外,吉林、山东、江西、湖南、福建、广东、云南、新疆等地,也根据环境保护税法授权,制定了高低不等的税额标准。

对于开征环境保护税,不少企业表示支持。江西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刘昌琨表示,开征环境保护税,有利于调动企业治污减排的积极性,提高企业环保意识,淘汰部分环保处理能力低、产能落后的小企业,规范制造行业。

相关报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