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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

2017-12-15 08:26:13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一号)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7年12月14日

为摸清“三农”基本国情,查清“三农”新发展新变化,国务院组织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普查对象包括农业经营户,居住在农村有确权(承包)土地或拥有农业生产资料的户,农业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主要内容是农业生产能力及其产出、农村基础设施及其基本社会服务和农民生活条件等。农业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由普查员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逐个查点和填报。全国共组织动员了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工作人员近400万人,登记了2.3亿农户、60万个村级单位、4万个乡级单位、200多万个农业经营单位;组织5万多名工作人员对粮食、棉花等大宗农作物播种面积进行卫星遥感测量,完成了10多万景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实地调查了11万个样方和2万多个抽中普查区,实施了2700多架次整村无人机飞行测量,掌握了全国主要农作物种植空间分布,取得了全国各省(区、市)及种植大县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数据。

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国务院农普办组织了数据质量抽查,评估了普查数据质量。综合抽查结果显示,农业普查登记户的漏报率为0.19%,普查指标数据差异率0.40%。数据质量达到设计标准。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农普办和国家统计局将分期发布普查公报,向社会公布普查的主要结果。

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共调查了31925个乡镇,其中乡11081个,镇20844个;596450个村,其中556264个村委会,40186个涉农居委会;317万个自然村;15万个2006年以后新建的农村居民定居点。

一、农业经营主体

2016年,全国共有204万个农业经营单位。2016年末,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民合作社总数179万个,其中,农业普查登记的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为主的农民合作社91万个;20743万农业经营户,其中,398万规模农业经营户。全国共有31422万农业生产经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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