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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3000万亩天然林休养生息 6万多名林业职工受益

2017-12-14 16:06:12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长春12月14日消息(记者于中涛 通讯员魏静)近日,吉林省所有市县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全部完成批复并正式印发,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

吉林省现有338个国有林场,其中事业性质林场157个,企业性质林场181个,职工总数68638人。国有林场管护着全省31.2%的林地,这些林地的森林蓄积占全省的28%,是吉林省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以来,吉林省国有林场累计完成荒山造林近千万亩,生产木材近亿立方米,每年对粮食增产贡献率百亿斤以上,年创造生态价值两千亿元以上。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由于受外部环境和内部体制机制影响,国有林场逐步陷入了“不城不乡、不工不农、不事业不企业”的尴尬境地,存在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活、支持政策不健全、森林质量下降、职工收入偏低、社保欠费较多等诸多困难和问题。

2015年2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有林场改革方案》。3月,全国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国有林场改革的大幕开启。

三年来,吉林省委、省政府统揽全局、系统谋划。省发改、林业部门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顶层设计和组织操作改革。各有关部门主动配合、落实职责分工,合力推进改革。国有林场改革稳步前行,积厚成势。

2015年 5月,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批复吉林省改革总体方案。9月,吉林省成立了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11月,《吉林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经吉林省政府2015年第18次常务会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上报国家。

2016年1月,国家批复吉林省方案。6月,吉林省正式印发《吉林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召开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会议,正式启动国有林场改革。8月举办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培训,选取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大安市、梨树县、伊通县、东丰县、东辽县、九台区、磐石市、汪清县、通化县、长白县、临江市等13个县(市、区)开展改革试点。9月,发改、林业、编办、财政、人社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国有林场改革涉及几个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首批国有林场改革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拨付各县。

关键词: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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