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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微评:办公用房当以廉筑基

2017-12-12 21:16:10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网北京12月12日电 不得接受赞助或捐款、不得摊派、不得借款、严禁挪用资金,中央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划出红线、立下规矩。刹住大建楼堂馆所之风,有了制度笼子,更需严格执行,特别要防止改头换面、隐形操作。筑牢廉洁的基石,才不会发生“大楼建起来,干部倒下去”的问题。(据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全文如下。>>

  坚持问题导向 严管用房用车——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重在解决哪些突出问题?

答:作为我国首部全国层面统一规范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党内法规,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坚持问题导向,着重解决6个方面突出问题。

一是针对职责不清、边界不明问题,具体明确机关事务等管理部门职责分工,按职履责、分工协作,主管本级、指导下级。

二是针对苦乐不均、调剂困难问题,提出权属统一登记至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推动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党政机关作为使用单位,按标准使用办公用房。

三是针对分散办公、配套设施重复建设问题,提出加强规划引领,优化布局,倡导逐步推进集中或相对集中办公,促进可持续发展。

四是针对超标准建设问题,提出从严控制配置“入口”,明确配置方式优先级顺序,统一配置标准,严格审核程序,首先调剂,其次置换或租用,最后才能采取建设方式。

五是针对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严格使用管理,明确保障范围,对于使用单位办公用房调整安排、占用腾退以及领导干部多处办公、调离、退休等,提出具体管理要求。

六是针对资源闲置、资产使用效益低问题,多渠道创新办公用房闲置资产“出口”,提出6种处置利用方式,包括打通不同层级、不同系统间调剂渠道,转为便民服务、社区活动等公益场所,置换为其他符合政策和需要的资产,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出租,公开拍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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