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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跃亭被法院列入老赖 一文看懂他将受到哪些惩戒

2017-12-12 17:30:16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贾跃亭被法院列入老赖 一文看懂他将受到哪些惩戒

中新网北京12月12日电(程春雨)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2017年12月11日,贾跃亭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友俗称“老赖”)。贾跃亭被列入“老赖”后,将会受到哪些惩戒?为此记者对相关司法解释进行了查询。

贾跃亭因何成“老赖”?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贾跃亭2017年12月11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贾跃亭全部未履行。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向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初始交易金额人民币462100000元。 二、向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利息4 149847.77元。 三、 向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以对应的购回交易金额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比率,计至贾跃亭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17年6月27日为9098872.03元。 四、向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执行证书公证费人民币1426046元,律师费人民币2560000元。

何为“老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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