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各地相关实施办法陆续出台,记者梳理发现,目前,至少已有江苏、河北、辽宁、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内蒙古、广东、广西、山东、宁夏、甘肃、湖北、湖南、云南、重庆等省区市出台了具体实施办法。
申请条件
根据《通知》的规定,要申请技能提升补贴,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
二是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人社部失业保险司负责人表示,这样规定,一方面,鼓励企业职工长期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在一定程度上体现权利与义务基本相适应的原则。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调动职工学习职业技能的积极性,有利于稳定就业、预防失业。
据测算,每年将有200万左右的企业职工受益。
补贴标准有多高?标准向紧缺急需工种倾斜
补贴标准是如何确定的?根据《通知》,由省级人社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标准等因素综合确定,并适时调整。
同时,《通知》还明确了补贴标准的上限:
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
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500元;
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2000元。
补贴标准可向地区紧缺急需工种倾斜。
从各地的具体规定来看,补贴标准多跟国家规定的上限保持一致,但也有少数地方不同。
比如,河南依据失业保险缴纳时间的长短细化了补贴标准,其中,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年不足6年的,补贴标准为4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6年不足10年的,补贴标准为7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