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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全面加强和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017-12-12 16:25:16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太原12月12日消息(记者贺威通 通讯员赵珈)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强化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形成“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日前,山西省政府安委办印发了《全面加强和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

实施步骤分三个阶段进行,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底,宣传发动和制定完善阶段;2018年3月至4月底,培训教育阶段;2018年5月至6月底,监督检查阶段。

工作任务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范围和基本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企业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企业职能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企业生产单元(车间、工段、班组)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二是政府部门加强对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

实施方案要求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把企业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纳入到年度执法计划和日常监督检查中来,督促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公示、教育培训及考核情况。对建立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将拒不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纳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范围。

关键词: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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