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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全覆盖 纪法衔接更有效

公职人员全覆盖 纪法衔接更有效
2017-12-08 10:11:06 央广网

2017年3月,山西省运城市干部卫某某因涉嫌收受索要钱财,被运城市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5月该案被移送检察机关,6月法院开庭审理。

宣判后,当事人当庭认罪,并表示不上诉。运城市监委所办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经受住了法律的检验。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启动后,山西成为三个先行试点省份之一。今年3月,运城成立监察委员会。

8个月来,办案“高效率”实现得如何?记者在运城进行了调查。

  整合反腐力量,在“融”上下功夫

“以往,反腐败力量分布于纪委和检察院,不够统一,监察对象覆盖面也不够。”运城市监委负责人介绍,“这些都是此次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要突破的重点。”

改革以来,运城市县行政监察机关和检察院反贪、反渎、职务犯罪预防三部门的机构、职能、人员整合到监委,与纪委合署办公。运城市县检察机关转隶人员共212人,不少同志有过犹豫,“岗位安排、职级待遇一开始都不清楚,心里还真是没底”。

为此,市县纪委、检察院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与每位转隶人员一对一谈心,还主动家访,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运城市下辖的永济市召开检察机关转隶人员第一次会议时,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孙斌特意选择了图书室,大家围坐在一起,“像聊天一样,很快消除了距离感”。

“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这还不够。”运城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李曾贵认为:还要说一家话,干一家事,需要在“融”上下功夫。相较而言,检察系统工作人员熟悉法律,而纪委工作人员熟悉纪律。改革试点加强纪法衔接,在办案过程中确立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实现工作理念和方法在实践中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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