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受制于上位法尚未规定,个别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相对较为轻微。”竺效表示。11月6日,环保部审议并原则通过《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在针对达标但违反排污许可证限定的更严排放浓度的行为时,最高只能处以3万元罚款,威慑力有限。竺效建议,未来需要全国人大制定专门的法律,或者在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中,把相应问题进一步完善到位,让核心制度真正具有核心威慑力。
另外,“排污许可是一种行政许可行为,政府基于当时申领的条件,向企业发放。排污许可期间,如果情况发生变化,比如环境排放标准更严了,就需要对之前的排污许可证进行调整。然而传统的行政许可不允许行政主体随意变更许可。”竺效说,考虑到环境管理的要求,排污许可证应该是动态管理。专家建议,将排污许可制度不仅仅视成一种行政许可,而是政府和排污企业的合同,合同双方事先就排污标准等客观情况变化后政府单方变更或撤销的权限和程序做出约定,未来还需要在上位法中进行修改。
央广网福州11月7日消息(记者张子亚、通讯员刘坤伟)记者从福州海事局召开的2018年船舶监督工作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2018年以来,福州海事局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助力自贸区建设
原标题:15楼财经|泸州老窖为何成了非法排污“老赖”?5月9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四川省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情况,指出四川省泸州市重点企业违法排污问题突出,大量污水直排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