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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贷”业务迎来监管部门联手规范整顿(2)

“现金贷”业务迎来监管部门联手规范整顿(2)
2017-12-02 07:31:57 央广网

此外,通知还明确提出,不得以任何方式诱致借款人过度举债,陷入债务陷阱;不得向无收入来源的借款人发放贷款;不得通过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不得窃取、滥用客户隐私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或泄露客户信息等。

这些规定,其实都是金融业务正常开展的基本规范。底线明确了,就需要对现存业务特别是业内乱象进行清理整顿。

针对当下“现金贷”业务大量由网络小贷公司开展的实际情况,通知对网络小贷公司的设立和业务开展作了严格规定。包括暂停新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已批设机构,要重新核查业务资质;暂停发放无特定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的网络小额贷款,逐步压缩存量业务,限期完成整改;禁止发放“校园贷”和“首付贷”等。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指出,普惠金融要坚持可持续、成本可承受原则,要防止出现借发展普惠金融之名、行非法经营甚至欺诈之实。非常有必要明确监管主体,统一监管规则,对相关机构设立条件及业务范围等进行明确规定,并建立规范的业务流程。

冯燕透露,相关部门正在起草网络小贷公司风险整治的实施方案,将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

除网络小贷公司外,通知还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现金贷”业务进行了规范,包括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等;还要求完善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包括不得为在校学生、无还款来源或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提供借贷撮合业务等。

在监管出手治理整顿“现金贷”乱象的同时,长效机制的建立更加重要。专家建议,一方面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发展真正的普惠金融,丰富金融供给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消费者的金融知识宣教,实现消费者保护的关口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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