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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十一类重大事项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2017-11-29 22:50:56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北京11月29日电(乌梦达、邰思聪)北京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29日提出,对于市级预算的调整和市级决算、北京市重大民生工程等十一类重大事项,北京市政府应当提请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宪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该规定同时也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制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立法的上位法依据。

近年来,比如2015年北京市关于申办2022年冬奥会、关于密云区和延庆区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有关问题、2016年市政府关于开展“六五”普法工作情况、2016年市级决算、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有关事项等重大事项都经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讨论、审议、决定。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主任李小娟表示,北京市实际工作中,由市委办公厅牵头,市人大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协商重大事项议题的工作机制已经运行,具体议题的提出既可以在每年人代会前确定,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提出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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