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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公布“最严禁酒令”:一般公务活动将全面禁酒!

2017-11-28 13:55:57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发布会现场

央广网佛山11月28日消息(记者王雪薇 佛山台记者邓之欣)佛山市纪委监察局今日(11月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近日出台的《佛山市党风廉政建设暨廉洁佛山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职人员禁酒控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等文件进行说明。

早在2008年初,佛山就出台了一份禁酒控酒的规定。与之相比,这次《通知》覆盖的人员范围更广。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要严格执行。

此外,要求更为具体也更加严格。比如,类似考察调研、出席会议、交流学习等一般公务活动将实施“四个严禁”:严禁公款购买、饮用任何酒水;严禁饮用任何单位提供和私人自带的酒水;严禁公款购送任何酒水;严禁公职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午间饮用酒水。

对于全市范围内开展的重大外事活动、招商引资、统战工作等特殊公务活动和重要商务活动,《通知》指出,确需公款购买和使用酒水的,要通过签批!严格实行“一事一购买,一事一审批”制度,一律由本单位本部门分管领导签批,从严控制购买标准、数量,严格审核购买单据,使用情况造册登记。其中,购买和使用高档酒水的,需报本单位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批,并报同级纪委备案。据了解,高档酒水一般指零售价每500毫升499元以上的酒水。

对于禁酒控酒不力的,佛山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明察暗访,确保有关要求真正得到落实。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叶水剑会上表示,市民可以通过狠刹“四风”网络监督平台,或拨打12388举报相关违规线索。

关键词:佛山禁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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