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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将组建自治区、市、县(区)三级监察委员会

2017-11-26 06:46:12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银川11月25日消息(记者徐升)今天上午,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在银川召开。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石泰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现场

  会上,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自治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副组长许传智对《自治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作了说明。根据介绍,自治区将以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完成自治区、市、县(区)三级监察委员会的组建工作为实施目标。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机构,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检查全覆盖。并在今年底、明年初召开的自治区、市、县(区)人民代表大会上产生三级监察委员会。

  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石泰峰对检察机关做好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出意见。

  石泰峰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重大创新;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统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要从政治的、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改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精神上来,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把改革试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

  石泰峰表示,要严格按照党中央的部署要求,按时限、高质量、高标准推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紧密结合我区实际,准确把握改革的方向、力度和节奏,抓住关键、精准发力,确保取得实效。要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沿着正确的轨道顺利前进。其次,要聚焦改革的总体目标,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最后,要抓住人员转隶关键环节,明确监察委员会的职能职责和权限手段,促进工作磨合和人员融合,做好过渡期间的各项工作衔接,实现顺畅高效运转。同时,要把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同接受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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