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24日电 (记者吴秋余)记者24日从财政部关税司获悉: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12月1日起,我国将对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进行调整。
根据国务院要求,自2015年以来,为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要,合理增加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一般消费品进口,我国已陆续降低了部分服装、箱包、鞋靴、特色食品和药品等消费品的进口关税。在此基础上,本次进一步降低消费品进口关税,范围涵盖食品、保健品、药品、日化用品、衣着鞋帽等各类消费品,共涉及187个8位税号商品,平均税率由17.3%降至7.7%。
此次税率调整表中,婴儿尿布及尿裤税率由7.5%降为0%,部分婴幼儿奶粉税率由20%降为0%。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科学技术进步和人口结构变化,人民的消费需求不断升级。此次降低消费品进口关税,紧紧围绕消费需求旺盛、与人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国内一时供给不上的一些优质产品和特色优势产品,有利于丰富国内消费选择,引导国内供给体系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