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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书谎称能拿到公租房指标 私刻印章诈骗2224万

2017-11-23 08:51:14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庭审现场。图为检察官宣读起诉书。

公租房骗局,千余人中招

被告人谎称能拿到公租房指标,私刻县政府领导印章,以收取保证金为名诈骗1077名被害人2224万元

刘德华 陈龙 李小强

“我本来不符合办理公租房的条件,却因为贪图小利轻信谎言被骗走了血汗钱。感谢检察院帮我追回了被骗的钱款,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今后,我一定吸取教训。”11月6日,被害人张某拿着追回的钱,握着四川省达州市渠县检察院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

2016年7月,张某怀着让一家人住上像样点房子的想法,向陈以朋交纳保证金8万元申请“办理”公租房,不料陈以朋卷款逃跑。在渠县,像张某一样的上当受骗的被害人一共有1077人,被骗金额总计2224万元。

经渠县检察院提起公诉,2017年1月,渠县法院一审对陈以朋等28名被告人作出判决,其中陈以朋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孙政等7名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最近,达州市中级法院二审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截至记者发稿,办案机关追回被骗钱款400余万元,已经发还到被害人手中,其余赃款在进一步追缴中。

11月6日,办案检察官向记者详细讲述了该案的犯罪情节和检察机关的办案过程。

欠下赌债去行骗

谎称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关系密切,可以拿到公租房指标,以每套1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标准向被害人收取公租房保证金

2016年 7月 12日,《人民日报》读者来信“身边事”栏目刊登了一篇题为《四川渠县廉租房乱象 掮客骗走我们的血汗钱》的来信,反映渠县水口乡大田村村民交纳保证金申请“办理”公租房,最终上当受骗的经历。报道刊发后,各大网站纷纷转载,微信朋友圈被刷屏,渠县公租房诈骗一时间被置于舆论的风口浪尖,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办案机关闻风而动,迅速立案并展开调查,发现被害人之多,远比来信反映的问题更为严重。

2012年,时任渠县龙凤乡娱乐村支部书记的陈以朋因赌博欠债。听人说在当地可以通过找关系办理公租房,为偿还赌债,他产生了以“帮人”办理公租房为由实施诈骗的想法。之后,陈以朋对外宣称自己与渠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关系密切,可以拿到公租房指标,并在当地“紫罗兰”茶楼等地,公开以每套1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标准向被害人收取公租房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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