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医院则表示,由于患者陪同人员拒绝洗胃检查、要求输液,所以根据医疗常规采取了相应的治疗。但是医院记录中并未显示是谁提出的拒绝洗胃要求。
法院判决护送人员负较轻微责任
朝阳法院表示,此次聚会属于下班后同事之间的普通聚餐,一起饮酒的同事对于李超的人身安全仅负有一般注意义务。李超出现醉酒后被送往医院治疗,已尽到注意义务。
就拒绝洗胃一事,根据法院鉴定结论,饮酒与拒绝洗胃与李明超死亡之间均存在同等的因果关系。
同聚会的19人虽然都否认了“拒绝洗胃”,但现有证据无法排除陪同人员作出拒绝洗胃意思可能性。
因此,法院酌定护送的11人对李超的死亡负较轻微的责任,并平均承担赔偿责任。判决11人平均承担各项损失共75322元。
“类似事件其实时有发生,”本案法官李文丹表示,“年关将近,还是建议大家聚餐饮酒对时候要根据自身的身体状况量力而行。希望大家珍惜生命、适量饮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