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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129人为“黑出租”当“保护伞”被查处

2017-11-14 10:50:58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对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及所属单位35名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其中,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谭洪志,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违规干预下属单位执法活动,同时还涉嫌其他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齐明,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违规干预下属单位执法活动,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管延德,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亚飞,副巡视员戴连跃,违规干预下属单位执法活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交通运输局原巡视员印有伦(已退休),人事处处长张英滨,法制处处长关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李志宏,专员刘凤霞、杨洪波,违规请托他人对非法营运车辆予以关照,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对哈尔滨市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9名党员干部严肃追究责任。其中,市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杨立伟、梁宏,监管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对哈尔滨市出租汽车管理处2名党员干部严肃追究责任。其中,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党委书记李靖,监管不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

对哈尔滨市公安局基层单位9名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其中,市公安局香坊分局新香坊派出所所长付凯,违规请托他人对非法营运车辆予以关照,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对呼兰区5名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对阿城区14名党员干部严肃追究责任;对双城区42名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对其他5名党员干部严肃追究责任。其中,哈尔滨市纪委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组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杨涛,泄露工作秘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此外,对于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及所属单位多人为非法营运出租车充当“保护伞”问题,市纪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刘伟,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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