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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打破领导干部“铁交椅” 776名庸官懒官因“不适宜担任现职”被调整

2017-11-11 23:15:58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石家庄11月11日电(记者齐雷杰)近年来,河北着力构建“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其中,776名领导干部因懒政怠政、能力素质差、群众满意度低等原因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受到组织调整,实现了干部“既能上又能下”。

河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范永录近日在河北省委外宣局“加强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相关情况。他说,近年来,围绕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河北出台干部制度改革相关文件30项,强化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支撑。制定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意见和暂行办法,打破了庸官懒官“铁交椅”。

长期以来,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导致一些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不求有功但求无过;部分干部甚至漠视群众诉求,侵害群众利益。类似现象,对政治生态造成了负面影响。针对这一问题,河北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把推动干部“能下”作为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的重要举措。

去年,河北制定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实施意见和暂行办法,重点解决干部“不能下”问题,尤其是解决“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不能下”问题。一些组织部门干部表示,这一规定,对不担当、不尽责、不作为、不在状态、工作平平、政绩寥寥的干部强化了政策约束,树立了鲜明用人导向。

干部除了受到问责处理、违纪违法免职、任期届满离任、到龄免职(退休)、主动辞职等可实现“能下”之外,河北相关文件重点对“不适宜担任现职”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总体而言,干部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相符,组织和群众认可度不高,或身体状况不适应,不宜在现岗位继续任职的,即属于“不适宜担任现职”。

暂行办法明确,干部在遵纪守规、履职尽责、群众认可、作风品行等方面存在问题,经组织提醒、教育或函询、诫勉没有改正,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应予调整。

记者梳理发现,河北省细化了21种具体情形,对认定“不适宜担任现职”作出明确规定。其中,在“遵纪守规”方面,包括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四个意识”不强,独断专行,搞一团和气或团团伙伙,阳奉阴违等情形;在“履职尽责”方面,包括懒政怠政、推拖等靠,欺上瞒下等,并列明了“连续两年综合考核在全省相应类别内排名在后10%、综合分析评价较差班子中的主要领导,以及分管工作连续两年处于落后状态的领导干部”这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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