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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今正式出台

2017-11-09 22:20:57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上海11月9日消息(记者吴善阳 唐奇云)记者从上海市交通委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为规范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创造良好市场环境、保障城市秩序,上海市交通委会同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质监局等相关单位起草了《上海市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由市政府正式印发。

上海市交通委介绍,自去年4月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在沪投运以来,呈快速发展之势,既满足了市民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的需求,也降低了机动车出行意愿,顺应了绿色低碳出行理念。在沪运营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共13家,最高峰时投放总数约178万辆(其中电动自行车约6万辆)。但随着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量的快速增长,也暴露出了无序投放、乱停乱放、车辆损坏及违法骑行等问题,影响了城市运营秩序和形象。

上海自去年下半年启动《指导意见》起草工作以来,于今年 4月28日至5月7日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官方微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307条反馈意见,归纳后为39条。在《指导意见》起草过程中还积极吸纳今年“两会”代表委员及各区座谈会意见等。此外,根据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对上海的《指导意见》作了补充修改完善。

据介绍,《指导意见》分为“总体要求、设施配建、引导发展、强化管理、完善保障”5个方面共24条,对涉及政府企业与用户的各方责任、保证用户资金和信息安全、慢行交通路权保障、违法处罚及退出机制等方面予以明确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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