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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国土资源监察总队出台执法监察人员行为规范

2017-11-06 21:00:58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海口11月6日消息(记者朱永 通讯员尹建军)为了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监察工作,严格执法监察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海南省国土资源监察总队近日下发《关于印发海南省国土资源监察总队工作行为规范的通知》,明确提出工作行为“九不准”。

《通知》要求,不准在工作期间,组织及参与麻将等类似赌博活动,不得出入不健康场所;不准在工作日和节假日工作期间饮酒;不准利用公款接待消费烟酒或变相报销烟酒;不准接受当事人的财物,不参加当事人组织的宴请、娱乐活动;不准无证执法,协助执法的人员不得独立从事执法活动;不准擅自进行案件调查活动;不准擅自对外披露案件相关信息;不准在工作时间未经请假擅自离岗,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准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海南省国土资源监察总队负责人强调,要严格贯彻落实执行“九不准”,特别要悬挂张贴在办公区和办公室的显眼位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通过“九不准”进一步规范全省国土资源监察行为,树立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良好形象,并防止不廉洁行为和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筑牢拒腐防变“防火墙”,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关键词: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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