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3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加快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促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推动新型城市发展。
《意见》指出,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是破解垃圾处置“邻避效应”的主要途径之一。资源循环利用基地通过与城市规划相结合,实现科学选址,妥善处理与居住区的分布关系,合理设计处置规模,为城市发展提供有效保障;通过园区物质流管理、设备实时监管、信息公开透明的方式建设运营,改善垃圾处置设施环境,获得周边居民认可,变“邻避”为“邻利”。
《意见》提出,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布局建设50个左右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基地服务区域的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提高30%以上,探索形成一批与城市绿色发展相适应的废弃物处理模式,切实为城市绿色循环发展提供保障。
《意见》明确了六个重点任务:
一、落实选址,统筹规划
各地循环经济综合管理、环卫要会同国土、规划等部门做好基地选址,充分考虑城市废弃物年处理量变化,合理预留处理空间;统筹基地建设规划,科学布局项目建设,综合考虑废弃物产生、分类、收运、处置、运营、监管全过程空间需求,做好项目衔接,一次规划,分期建设;将基地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优先保障土地供应。
二、共建共享,协同处置
地方循环经济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基地建设项目设计、规划、储备工作。优先推进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及水电供应、污染防治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共建共享。各项目运行产生的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要努力做到集中收集、科学处理、循环利用,严防“二次污染”,着力发挥项目间的协同效应。
基地要统筹布局各类废弃物处置项目,科学设置技术标准门槛,推动企业间形成分工明确、互利协作、利益相关的合作关系,实现资源能源的高效利用。严格落实国家对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垃圾焚烧飞灰等危废必须做到安全无害化处置。
三、完善收运,信息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