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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意见

2017-10-24 21:15:55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济南10月24日消息(记者桂园)山东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意见》,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这次开展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着力于全覆盖、“自上而下”、跨部门跨行业、管理权限全部下放并实施综合绩效管理,其中,省级共涉及40项专项资金、31个业务主管部门。

“意见”指出,针对当前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面临的矛盾和问题,通过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促进省级宏观指导和地方自主统筹的有机结合,推进合理划分省、市、县支农事权和支出责任,明晰部门职责关系,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

“意见”还指出,在推动部门内部整合的基础上,着力加大部门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将中央、省和市安排到县的涉农资金,以及县级安排的涉农资金全部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由县级政府根据全县农业农村发展规划,打造以重点区域、主导产业、重大项目为核心的涉农资金整合载体,统筹安排各级次、各渠道、各领域涉农资金。除约束性任务外,允许县级政府突破现有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在规划范围内统筹安排、集中使用。

省级对下安排的涉农资金主要采取切块方式下达,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厅按因素法提出中央和省级涉农资金分配意见,省财政厅据此切块下达资金。资金下达一般分为三个批次:第一批,每年11月底前,切块下达中央和省级提前下达资金,省级提前下达资金原则上不少于上年资金规模的80%;第二批,在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省级预算后30日内,将省级资金全部集中切块下达;第三批,根据中央新增资金安排情况,按规定时限下达。农业生产救灾、特大防汛抗旱等应急救灾资金,可根据灾情发生情况及时下达。市级安排的涉农资金要参照省里做法集中切块下达到县。

涉农专项资金管理方式由项目管理转向任务管理,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具体项目审批验收权限全部下放到县级,省、市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业务指导和管理监督。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在研究提报涉农资金分配意见时,应同步报送任务清单,提出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由省财政厅随资金一并下达。对未按时限提报任务清单的,切块资金可由县级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统筹安排使用。市级要参照省里做法,研究确定市级涉农资金的任务清单,与省级下达任务清单捆绑下达到县。

关键词: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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