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南宁10月19日消息(记者张垒 许大为 通讯员莫曲)近日,广西特色小镇培育厅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在南宁召开,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西特色小镇培育阶段验收评估细则(送审稿)》《关于申报第一批广西特色小镇的通知(送审稿)》等有关文件。笔者从会上了解到,首批自治区级特色小镇的申报工作将于近期展开。首批自治区特色小镇将评选出35个,其中14个全国特色小镇自动入选,新增21个。
据了解,广西特色小镇分为培育小镇、建设小镇、命名小镇3个阶段,特色小镇申报每年组织1次,申报标准从规模、规划、设施、经济、产业、发展等7个方面提出了15条基础要求,评审程序采用部门和专家联合评审以及现场考核的程序,经厅际联席会议审核后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公布。首批广西特色小镇申报和评选工作将于11月基本完成。
成功申报自治区级特色小镇后,自治区财政按照每个特色小镇培育资金2000万元予以奖励,此外还将在土地供给、人才引进、品牌打造、投融资支持等方面获得相关优惠政策。市级特色小镇则由各设区市出台政策开展培育,列入市级培育名单的特色小镇才能进入自治区级培育名单。
广西已有国家级特色小镇14个,目前特色小镇的建设正在稳步推进中,但从工作推进过程看,还存在特色小镇培育的思路不清晰、推动特色小镇培育的抓手不足、政策和资源要素的集聚不强等突出问题。
对此,会议要求,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尽快建立“一套体系”、出台“三个标准”,即建立动态监测体系,出台申报标准、培育标准和验收标准;要尽快将支持政策落地,将原来的条文转为可以操作实施的操作指南、实施方案等,指导地方开展实际性操作,此外,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还将组建特色小镇建设指导专家组,在小镇策划、规划建设、产业发展、文化彰显、旅游配套等方面给予全面指导,增强地方培育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