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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天大·中国司法论坛”举行 研讨法律职业共同体行为规范

2017-10-16 11:47:53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天津10月16日消息(记者陈庆滨)由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行为研究会、天津大学法学院主办的第三届“天大·中国司法论坛”在10月15日天津大学举行。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江必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行为研究会会长苏泽林,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高憬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李文燕;天津大学党委书记李家俊,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行为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孙佑海,以及来自各地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全国知名律所的法律界人士和全国各高校法学院的专家学者一百三十余人出席会议。与会嘉宾热烈研讨法律职业共同体行为规范,决心为建设法律职业共同体,为实现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作出应有贡献。

李家俊在论坛讲话中指出,本届论坛以“中国法律职业共同体行为规范研究”为主题,对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提升我国司法行为理论研究水平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必将产生重要影响。苏泽林指出,过去五年里,我国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取得辉煌成就。今后,司法行为研究会将会更好地发挥平台优势,形成理论观点和实践经验的良性互动,为促进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的对接、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发挥积极作用。

高憬宏认为本次论坛具有深刻的理论与实践价值。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核心在于“共同”二字,即,具有共同的精神、共同的信仰、共同的价值追求、共同的语言风格、共同的知识体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将“规范司法行为”确立为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法律共同体成员虽然属于不同的职业群体、承担不同的角色责任,但遵循的行为规范有着相似相通之处,有必要加以识别和研究。近年来,天津法院在探索法律职业共同体行为规范方面做出过一些实践。自2014年起,在全国率先开展司法标准化工作,用精确的标准对司法全过程进行指导、检验和评价,全力打造规范司法行为、实现司法公正的“天津名片”。经过三年多司法实践,天津法院已建立起司法流程、司法裁量、司法质量、司法权责、司法公开和诉讼服务等六大标准体系26个标准化文件。司法标准化工作推行以来,天津法院执法办案实现量质双升。2016年,全市法院服判息诉率99.1%,涉民生案件执结率88.6%,信访人次下降18.1%;裁判文书上网率96.15%,比三年前提高301.2%;法官人均办案121.85件,比三年前增加38.55件。立足共同体、关注交叉点是构建共同行为准则的必由之路,希望天津法院的标准化建设等工作能为此献一份力量。

关键词:天津司法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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