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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都区发布人才新政24条 创新推出青年人才公屋

成都新都区发布人才新政24条 创新推出青年人才公屋
2017-10-09 20:31:53 央广网

央广网成都10月9日消息(记者贾宜超)10月9日,成都市新都区人才新政暨校(院、企)地人才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举行,现场发布了新都人才新政24条。新都区在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才新政12条的基础上,此次创新推出了“青年人才公屋”“特需人才安家补贴”“一校(院、企)一策”等新都特色政策。

在发布会上,新都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刘怒海对新都人才新政进行了解读。据刘怒海介绍,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不唯地域、不求所有、不拘一格”的新人才观,根据相关政策,结合新都区实际,推出了“新都人才新政24条”,不断吸引集聚各类人才到新都创新创业,把新都打造为具有竞争优势的人才集聚地,展示新都择天下英才而用之的诚意。

其中,对接青年人才“居住难”问题,创新推出“青年人才公屋”,对落户新都区且在新都区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住房困难的未婚青年和青年家庭提供过渡性居住,租金标准参照公共租赁住房标准执行,有效填补人才来新都区创新创业“居住空白期”。

对接专业人才“引进难”问题,实施特需人才引进计划。每年按照引才需求,面向海内外知名高校引进一批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分别给予硕士5万元、博士20万元的安家补贴,并直接纳入后备干部人才库进行培养。

对接优秀人才“存量少”问题,强化后备人才储备。对2017年1月1日后新引进入户且在新都区工作的人才,拿出“真金白银”直接补贴,分别给予本科0.6万元、硕士1.2万元、博士2.4万元、博士后5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

对接高端人才“选择广”问题,推进柔性引才借智聚力。鼓励新都区企事业单位开展柔性引才活动,对通过柔性引进方式新引进到新都区工作且聘期在1年以上的高层次人才,聘期满后根据其贡献程度,给予个人最高30万元奖励。

同时,“新都人才新政24条”还继承发扬了原 “9+5”人才政策体系的精华部分,继续保留对名优教师、卫生人才、文体艺术人才、社工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等相应的支持和资助,实现对各类人才精准化全面覆盖。在对标贯彻“成都人才新政12条”的基础上,做加法,求增量,比如,针对外地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来新都区应聘,可在7天内免费入住青年人才驿站,并提供相应的交通补助。

当天发布活动现场,新都区人民政府与西南石油大学、中国航发涡轮院以及中车成都公司分别签订了《关于支持西南石油大学“双一流”建设 深化校地合作人才支撑的若干措施》、《关于支持中国航发涡轮院人才建设 促进航空产业军民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支持中国中车西部战略基地人才建设 打造西部轨道交通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人才战略合作协议,力求让更多的优秀人才通过这种方式汇聚到新都。

据悉,新都将建立企业引才奖励制度,对重点创新创业团队和知名企业引进的“高精尖缺”人才,在获得市级奖励的基础上给予用人主体最高500万元配套奖励;对区内企业自主引进的“高精尖缺”人才,在其上一年度对新都发展做出的贡献额度内,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

并鼓励中介机构协助引才,对成功引荐高层次人才到新都区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给予引荐单位最高50万元引才奖励。集聚引才合力,通过专业的力量为新都人才集聚贡献力量。

同时,降低企业引才成本,鼓励企业通过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才,在获得市级补贴的基础上给予最高10万元配套补贴;新都区自主认定的,按照其引才成本的50%给予最高10万元补贴。

在新政中,市域实体经济和新经济领域年收入50万元以上的人才来新都区工作,在获得市级奖励的基础上给予1:1比例配套奖励;对新都区自主引进的实体经济和新经济领域年收入30万元以上的人才或经新都区认定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可按照其贡献给予不超过其年度个人收入5%的奖励。

当天发布活动结束后,还举行了以“才赴新都 智汇香城”为主题的新都区首届人才高峰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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