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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江口交警国庆期间夜查酒驾 又有3人被“禁驾”半年

贵州江口交警国庆期间夜查酒驾 又有3人被“禁驾”半年
2017-10-08 17:36:53 央广网

央广网江口10月8日消息(记者孟海 通讯员雷动明)近日,贵州省江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城区梵净山中路大转盘路口设卡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结果有3名小车司机撞到了“枪口”上,分别被禁驾6个月。

为确保国庆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该大队认真总结近期整治酒驾的经验和好的做法,选择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较为突出的路段进行设卡检查,对涉嫌酒后驾车违法的驾驶人一律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初检,严格操作规程,做好取证工作,对查纠的酒驾违法依法上限处罚,坚决杜绝“说情风”干扰严格公正执法。19时49分,杨某富(男,现年34岁,江口县闵孝人,持有C1型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一辆号牌为贵DC**03号小型普通客车行至梵净山中路大转盘路口西向30米处,被江口交警例行检查时,发现杨某富涉嫌酒后驾驶,民警对其酒精含量进行呼气式检测,其结果为40mg/100ml,其行为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间隔不到半小时,杨某(男,现年27岁,江口县闵孝人)于20时28分驾驶一辆贵DE***7号小型普通货车行至江口交警查车卡点例行检查时,发现杨某涉嫌酒后驾驶,民警对其酒精含量进行呼气式检测,其结果为22mg/100ml,其行为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询,杨某所持有的C1型机动车驾驶证在被查获前已累计积分达23分,已被江口交警大队暂扣。

紧接着,龚某全(男,现年43岁,江口县凯德街道办事处人,持有C1D型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于20时41分驾驶一辆号牌为贵D4***5号低速货车(其使用性质为营转非)行至江口交警查车卡点例行检查时,发现龚某全涉嫌酒后驾驶,民警对其酒精含量进行呼气式检测,其结果为31mg/100ml,其行为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因杨某富、杨某和龚某全3人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江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他们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这就意味着,这3名酒驾司机有6个月不能驾驶机动车了,即“禁驾”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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